康佳業務員楊某(右一)在法庭受審認罪,但否認部分指控金額 攝/法制晚報記者 張雷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張雷)32歲的楊某是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業務員,他利用負責與物美超市訂購業務的職務便利,通過偽造訂單及收貨印章的手段,將本公司電視機私下拉出、低價變賣,除部分回款外,將本公司500餘萬元貨款據為己有。
  今天上午,該案在朝陽法院溫榆樹法庭刑事二庭開庭審理。
  楊某隻有中專文化程度。2006年左右,楊某開始擔任康佳集團北京分公司業務員,並負責與物美超市的訂購業務。
  “2011年之前,我的業績都是公司的前幾名。”庭審中楊某表示。而隨著公司業績指標越來越高,楊某慢慢無法應付公司的要求。隨後,他就想到通過偽造訂貨單的方式,套取公司貨物,提高銷售業績。
  楊某找到康佳集團北京分公司派駐物美超市北苑店任促銷員的趙某,讓他幫著自己私下簽收、拉走貨物及低價轉賣。每次想要發什麼貨,楊某和趙某就到一家打字複印店里偽造訂貨單,並蓋上自己刻的物美章。
  “上面送貨的地址寫的是趙某所在的物美北苑店,其實根本不送到那裡,中途由趙某聯繫車輛將貨物倒出來,並給司機事先偽造好的送貨單。”楊某供述。
  每次提出來的貨物,都由趙某負責收貨,而楊某負責驗貨。之後將貨物拉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。“我們之前就會準備好蓋了章的收貨單。”
  記者瞭解到,這些提出來的貨物,由楊某聯繫客戶低價賣掉。一臺32寸康佳彩電,進貨價1900元,而楊某1800元左右就賣了。一部分欠款楊某會跟物美公司營業員合作通過“做空銷售”的方式返還給公司,以掩飾其違法行為。而剩下的欠款,除了供楊某消費,另一部分則被楊某用來購買了房產。
  楊某說,“我每月給趙某開工資,每月5000元,還報銷車費。”
  記者從起訴書中瞭解到,2011年至2013年期間,康佳公司電視機的虧空就高達1000餘台。而2011年之前,還有3000餘臺電視機不知所蹤。
  在庭審中,楊某對自己2011年至2013年偽造訂貨單行為表示認可,但之前的損失自己並不認可。
  公訴機關指稱,通過偽造訂單及收貨印章的手段,將本公司電視機私下拉出、低價變賣,犯罪嫌疑人楊某和趙某侵吞公司貨款高達500餘萬元。
  截至記者發稿時,庭審還在繼續。  (原標題:康佳業務員 私賣電視吞500萬 負責與物美超市訂購業務 偽造訂單及收貨印章作案 贓款用於消費及買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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